中台协关于举办全国及国际性台球赛事的声明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台球协会,各有关单位及个人:
经了解,近期个别企业未经中国台球协会及相关部门审批,屡次对其主办的比赛冠以“全国”或“国际”称谓进行相关活动和宣传。
根据《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(试行)》,非经中国台球协会及相关部门审批的体育竞赛,不得冠以“世界”、“国际”、“亚洲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、“中华”等字样。希望相关单位引起重视,严格遵守办赛程序和规定,避免给运动员、裁判员合法权益及自身利益造成损害。
为促进中国台球运动发展,同时满足运动员、裁判员参赛需要,中国台球协会鼓励社会力量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举办各类台球赛事,也欢迎致力于中国台球事业发展的企业与中国台球协会合作办赛。
特此声明。
中国台球协会
2014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