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及裁判员:
根据申报国家级裁判员要求,2013年参加并通过国家级裁判员考试的相关人员已提交材料,但部分人员材料不规范或缺少材料。同时,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,获得国家一级裁判员工作满三年,方可申请国家级。不符合此项要求者,满三年后可另行申报。
请相关裁判员按照以下要求补交材料或重新填写表格,并于2014年9月15日前邮递到中国台球协会培训基地(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号北京体育馆一层台球馆;邮编:100061;联系人:张克长)。一级证书复印件传真至:010-87104128。逾期不予受理,提交材料合格者,不需再次提交。
一、国家一级裁判员证书复印件;
二、表格中现级别批准时间必须与一级裁判员证书一致;
三、申请机关意见必须加盖省体育局公章。
中国台球协会
2014年8月8日